反思扁鹊的三个兄弟论病毒当前各方的表现

2月15日,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扁鹊的三个兄弟——论病毒当前各方的表现》,用以表达我对李文亮医生,对我国政府的肯定与赞美之情。现已过去40天,疫情的发展出现了一个非常奇妙的现象:病毒仍然在全世界肆意散播,但在中国似乎已经停止了脚步。事实证明了我国政府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英明决策、管控与调度。3月19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了《关于群众反映的设计李文亮医生有关情况的调查通报》,看到通报时,我的心情是很复杂的。我曾在2月15日文章中说到“从医术上说,李医生有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精准的判断能力;从心灵上说,李医生有一颗博爱的心,救人的心,他是一位英雄”,李医生是英雄不假,但我的说辞是错误的。李文亮医生并不是呼吸科或者肺功能方面的专家,而是一名眼科医生。而李医生仅仅是通过其他医生同事的信息中获悉出现不明原因感染肺炎的病例,和一张标有“SARS冠状病毒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图,以及一段肺部CT视频,根据这些信息发布“出现确诊SARS病例”的消息,从思路上来讲,是不严谨的。由于通告上未说明相关图片及视频是否真实,我们姑且认为是真实可靠的。我并不是医生,但我可以以我仅有的一些知识来解释一下对于“SARS冠状病毒高置信度阳性指标”的理解。SARS是英文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的缩写,翻译成中文为“严重的(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这个名称是年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命名的,当时并不确定病因。后来在年4月确定SARS是由一种冠状病毒引起的,值得一提的是冠状病毒是病毒一个科,是由我国于年命名的。生物分类共有7个级别由大到小分别为:界、门、纲、目、科、属、种,冠状病毒是一个科,下面还会分属和种。所以我们无法去说本次新型冠状病毒就是SARS病毒,尽管他们看起来很像(人对人传染的呼吸道疾病病毒)。本次的冠状病毒并非SARS病毒,它是新型的、未知的,医院的筛查结果中也先当做“SARS冠状病毒”作为检测标准,结果是“高置信度”,我理解为“很可能是,但也有可能不是”。所以李医生在看到来源可靠的诊断结果“很可能是SARS”,然后在群内提醒家人朋友,我认为虽然没有经过科学的论断,对于“高置信度”的事件提醒、警告他人,所以李医生依然是一位英雄。我说他“有着丰富的医学知识”或许有些夸张,但我美化一下英雄,或许也无不可,所以我并没有删掉原文。对于本次事件,大家批评较多的,有相关部门发布疫情过晚,和派出所对李医生进行错误训诫警告两个,我需要说一说。关于发布疫情的问题,有几个词要注意以下,一个是“人传人”,一个是“聚集性发病”。本次新冠疫情和SARS疫情都属于“人传人”的情况,也就是说由人直接传播给人,但呼吸道基本“人传人”多是通过呼吸、飞沫传播,非常危险,而艾滋病也是“人传人”,但是需要通过血液,或者性传播,相对危险较低。“聚集性发病”是一种同时间小范围内多人发病现象,1月22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案(第二版)》中提到“聚集性病例”的定义为:“聚集性病例,是指在疑似聚集性病例(14天内在小范围发现1例确诊病例,并同时发现1例及以上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的情形)的情形下,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所以“聚集性发病”有两种可能,一个是“人传人”,一个是“共同暴露”,例如禽流感时,由家禽传染全家人的情况,这属于“共同暴露而感染”的“聚集性发病”,而不是“人传人”。SARS病毒的可怕很大程度是因为可以通过“人传人”传播,而华南海鲜市场出现7例病例,仅仅是“聚集性发病”,具体是否“人传人”,还要考证。武汉市卫健委12月31日发布的通报提到“到目前为止调查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的事实,也成为了民警训诫的李文亮医生的依据。任何事实的认定都是需要证据、需要时间的,相关部门没有立即发布(或者证实)“人传人”是科学的,而李文亮医生仅仅是把“很可能”说了出来,然后蒙对了而已。至于民警训诫李文亮医生遭到处罚,我需要先纠正一下,民警受处罚,并不是因为训诫了李文亮医生训错了,而是因为“谈话人员为内勤民警胡某和1名辅警,胡某在训诫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和当天值班民警徐某的名字。实际上,徐某未参加谈话”。事实上在民警警告训诫李医生的3天前,医院就已经跟李医生谈话过了,谈话中李医生也确认发到同学群中的信息“未经核实”。在当时,李医生是在将未经核实的非本专业的信息,在缺乏实际证据的情况下进行解读,并引起了很大骚动与恐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捏造和歪曲事实”或“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行为,“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当时武汉卫健委的通报仅为“不明原因肺炎”,而李医生告知大家是SARS,从认定程序上来讲,确实是在“谎报”和“捏造”,因为事实还没有确定,且已引起恐慌,民警依法予以警告,这是没有过错的。假如最终确定本次“不明原因肺炎”或者说“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不存在人传人现象,仅仅是几个吃野味的人感染了(注意是假如!),李医生嘴中的“SARS”我们不能从道德上批评他错了,但是从治安的角度上讲,确实会引发恐慌。最近看到很多有部分网友在对民警进行批评,我觉得需要帮他们澄清一下。写这一篇文章,更重要的是反思自己上一篇文章所犯的错误。我写上一篇文章的本心是看到李医生提早拉响疫情警报,让很多人尤其是武汉市民有了最初的防范;也看到国家在本次防治疫情做出的一系列英明决策,发自内心地想表达出对他们的赞叹。也许是对英雄的崇敬,使我忽略了对李文亮医生专业身份的参照,导致对其评价的不准确。替民警申辩并不影响对于李文亮医生的崇敬,李医生看到很可能发生的灾难向大家拉响了警报,还屡受训诫,脱去我之前错误的判断,反而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单纯的英雄人物,他或许没有想象中那么伟大,但是谁又能比他做的更多、更好、更及时呢?今后写文章,我当更加注重真实性,多加考证,对我写下的一字一句负责,即使没有人在意这些细节。千年老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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