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复旦大学公共卫生专

今日(1月7日),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十条)。

近段时间,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密集调整,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核酸还要不要做”“感染人数增加会不会出现医疗挤兑”“需不需要担心新冠后遗症”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1月6日专访了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

回归“乙类”管理是防控政策进一步调整的理论基础

国家卫健委00年10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其中,甲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特别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强制管理、强制隔离治疗、强制卫生检疫,控制疫情蔓延的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降低发病率,减少危害的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

00年1月0日,新冠疫情肆虐之初,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称,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基于当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胡善联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过去两年中,新冠肺炎之所以一直采取“乙类甲管”的管理方法,是因为充分考虑到彼时原始毒株的高致死率。此外,这项决定也有法律依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不过,众多科学研究以及真实世界的数据显示,新冠病毒变异毒株从阿尔法、德尔塔、伽马,到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其传播力虽然不断增强,但致病力及病死率却在不断降低。

胡善联表示,业内对“新冠病毒回归乙类管理”的呼声渐起,其最大意义在于传染病疫情防控应当在法律框架下开展。最近推出的二十条、各地疫情防控方案调整以及未来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都要基于“新冠病毒回归乙类管理”这一理论基础。不过,胡善联也认为,尽管从全国来看,“新冠病毒回归乙类管理”是总趋势,但各省市仍要按照其具体情况不断优化防控措施。

“阳性”不是必然有发热等症状

新十条提出,要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精准检测核酸结果,是落实精准防控的科学依据,是疫情防控过程中最直接、最基础、最关键的一环。今年以来,北京、安徽合肥、河北石家庄、河南许昌等地陆续发现核酸检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也引起了舆论广泛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ongnuokameng.com/bdwh/9528.html


当前时间: